Econ-035 解析台灣離婚率(Taiwan Divorce Rate)
在台灣,平均每五對結婚,就有一對最終選擇分開。看似偏高的離婚率,放在國際間又處於什麼位置?本文將先說明離婚率的定義與計算方式,接著回顧台灣過去 80 年來結婚與離婚趨勢的變化,再從年齡、教育程度與縣市等面向,觀察離婚現象在不同族群中的差異。最後,本文也將整理研究中提出的離婚可能成因,以及離婚對整體經濟與社會結構所帶來的影響。透過數據與研究的角度,讓我們一起更理性地理解婚姻與離婚,重新思考:婚姻,真的只是愛情的終點嗎?
什麼是離婚率?離婚率怎麼計算?
1. 什麼是離婚率?
離婚率是用來表示一個社會中「在一定時間內(通常是一年),有多少婚姻走向離婚?」的統計指標,用來觀察婚姻的穩定程度與家庭結構的變化。
2. 為什麼要看離婚率?
- 了解社會中婚姻是否穩定
- 觀察不同年份、地區或國家婚姻型態的變化
- 作為家庭政策、社會福利與人口研究的參考
3. 離婚率計算方式
粗離婚率
- 定義:以「總人口」為基準,反映整體社會中離婚的普遍程度。
- 計算公式:粗離婚率=一年內離婚對數 / 總人口數X1000
- 特色:
- 計算簡單
- 常用於政府統計與國際比較
- 但包含未婚人口,無法精準反映已婚者的離婚風險
細離婚率
- 定義:以「已婚人口或夫妻」為基準,更能反映實際婚姻中的離婚風險。
- 計算方式:細離婚率=一年內離婚對數 / 有偶人口數X1000
- 特色:
- 排除未婚人口干擾
- 更能反映已婚者的實際離婚風險
- 常用於學術研究與政策分析
過去80年台灣結婚率下降,離婚率反升

資料來源:內政部
1. 整體趨勢概覽
- 粗結婚率長期明顯下降:從 1940 年代末期的高點(約 12‰),整體呈現長期下滑趨勢,至 2024 年已降至 約 5.26‰,顯示結婚在社會中的普遍性顯著降低。
- 粗離婚率長期上升後趨於平緩:1960–1970 年代維持在低檔(約 0.4–0.6‰),自 1980 年代後快速上升,2000 年代初達到高峰(約 2.8–2.9‰),近十多年則在 2.2–2.4‰ 間小幅波動。
2. 1947–1970 年代:高結婚、低離婚
- 結婚率高、離婚率低,反映:
- 婚姻被視為人生必經階段
- 社會與法律制度對離婚限制較多
- 家庭結構與傳統性別角色觀念穩固
- 此階段婚姻「進入門檻低、退出門檻高」。
3. 1980–2000 年代初:結婚下滑、離婚快速上升
- 結婚率下降同時,離婚率明顯攀升
- 可能因素包括:
- 女性教育與就業提升
- 個人主義與婚姻自主性增加
- 法律制度與社會對離婚接受度提高
- 婚姻穩定性開始明顯鬆動。
4. 2010 -2020 年代:低結婚率成常態,離婚率高原化
- 結婚率維持在歷史低檔,且波動有限
- 離婚率不再快速上升,而是趨於平穩
- 反映:
- 結婚本身已成「高選擇性行為」
- 能進入婚姻者,通常已較審慎評估
- 「少結婚,但結了相對更穩定」 成為新常態。
5. 2021年後:疫情趨緩後,離婚率再度出現回升趨勢
- 疫情期間(約 2020–2021 年)粗離婚率短暫下滑
- 然而疫情後(約 2021–2024 年)離婚率出現回升
- 反映:
- 疫情管制措施、法院與行政程序延宕,以及社會整體不確定性提高有關,使部分離婚被迫延後。
- 疫情趨緩、解封之後,離婚率再度出現攀升趨勢。
- 這顯示先前被延後的離婚需求,在疫情後逐步釋放。
6. 結婚率與離婚率的結構性關係
- 兩條線呈現 長期背離:
- 結婚率 ↓
- 離婚率 ↑(後期持平,小幅波動)
- 代表社會並非單純「婚姻大量破裂」,而是:
- 進入婚姻的人數減少
- 婚姻制度的角色與期待改變
從年齡結構看離婚:年輕世代與中壯年族群離婚風險最高

資料來源:內政部
- 整體離婚率約為 20%
- 2024 年台灣 15 歲以上有偶人口約 1,089 萬人,其中約 200 萬人為離婚狀態,顯示每 5 位曾婚者中就有 1 位離婚。
- 離婚高峰集中在中壯年族群(45–64 歲)
- 50–54 歲離婚率最高(約 25.5%),55–59 歲次高(約 25.1%)。
- 顯示離婚並非僅發生在婚姻初期,而是在婚姻中後期明顯增加。
- 40–64 歲是離婚「人數」與「比例」雙高區間
- 這些年齡層同時具備高有偶人口基數與高離婚率,是離婚案件的主要來源。
- 年輕族群(20–24 歲)離婚率相對偏高但人數不多
- 20–24 歲離婚率達 24.4%,但因結婚人口本身較少,實際離婚人數有限。
- 反映「早婚族群穩定度較低」。
- 30–39 歲離婚率相對下降
- 約落在 13%–14% 區間,可能與育兒階段、家庭責任較重有關,暫時降低離婚行為。
- 65 歲後離婚率明顯下降,但高齡族群出現回升趨勢
- 75–89 歲離婚率降至 7%–9%。
- 90 歲以上離婚率再度上升(至約 19.5%),推測與分母縮小有關。
- 社會意涵
- 台灣離婚風險已明顯「中高齡化」,離婚不再只是年輕族群現象。
- 中年轉職、空巢期、長期婚姻累積衝突,可能是關鍵背景因素。
同樣結婚,不同命運?離婚率最高與最低縣市

資料來源:內政部
- 全國平均離婚率約 20%,圖中虛線顯示,多數縣市圍繞在此水準上下波動,顯示離婚已是相當普遍的社會現象。
- 六都人口基數大,但離婚率不一定最高:如新北市、台中市、高雄市離婚人數多,主要反映人口規模,而非離婚風險特別高。
- 部分中小型縣市離婚率明顯高於平均,例如離島或東部縣市(如澎湖、台東、花蓮),離婚率接近或超過 25%~30%,顯示婚姻穩定度相對較低。
- 都會區呈現「中度偏高但穩定」的離婚率,如新北市、桃園市、高雄市、基隆市,可能與生活壓力高、雙薪家庭普遍、婚姻觀念較開放有關。
- 部分縣市離婚率明顯低於平均(約 15%~17%),顯示地方文化、家庭支持系統或人口結構,仍對婚姻穩定具有保護效果。
不是越高學歷越穩定:高中學歷族群離婚率居冠

資料來源:內政部
- 離婚率:中低學歷較高、 高學歷較低
- 博士、碩士學歷的離婚率最低(約 7–8%),顯示高學歷族群的婚姻穩定度相對較高。
- 國中畢業(32.5%)與高中畢業(25.9%)的離婚率明顯高於全體平均(約 19.6%),是風險較集中的族群。
- 專科畢業(16.6%)與國小以下(18.6%)則接近或略低於整體平均。
- 教育程度與婚姻穩定度呈「非線性關係」,可能反映的不只是教育本身,而是經濟穩定度、就業條件、結婚年齡、社會支持資源的綜合效果。
全球離婚率Top50排名:台灣排名20位居中段班

資料來源:Data panda
資料時間:2023年
- 離婚率最高的國家集中在東歐與中亞:馬爾地夫(5.5‰)明顯居首,其次為哈薩克、俄羅斯、比利時、白俄羅斯,顯示部分地區婚姻穩定度相對偏低。
- 台灣位於全球中段偏前,與多數已開發國家相近:台灣粗離婚率為 2.3‰(No.20),與加拿大、盧森堡、哥斯大黎加等國相當,顯示並非極端高離婚率國家。
- 西歐與北歐國家多落在中段區間(約 1.7–2.0‰):如瑞士(No.30)、西班牙(No.34)、法國(No.34)、德國(No.44)、荷蘭(No.44)等,離婚率相對集中,顯示制度成熟國家之間差異不大。
- 亞洲國家差異大:中國(3.2‰)在前10名,南韓(2.1‰)位於中段,日本(1.7‰)、新加坡(1.7‰)靠後,呈現區域內部差異。
為什麼婚姻會走到盡頭?從社會結構到夫妻互動的關鍵因素
本文將引用內政部於 2012 年發布的研究報告《我國離婚率發展之趨勢、影響及因應作法之研究》,從實證資料出發,探討台灣人離婚的可能原因。報告指出,離婚並非單一因素造成,而是由總體社會環境與個體層面的婚姻條件交織而成;其中,個體因素又可進一步分為夫妻雙方的人口與社經特徵,以及婚姻中的互動關係與相處模式,整理出下列可能的導致離婚的因素:
為什麼這個年代特別容易離婚?
- 女性勞動參與與經濟獨立提升
- 女性教育程度與就業機會增加,使經濟自主性提高,離婚的經濟代價下降。
- 多項研究支持「女性經濟獨立假說」,女性預期薪資越高,離婚機率越高。
- 勞動參與與離婚之間可能存在雙向因果關係。
- 市場分工取代家庭內分工
- 傳統「男主外、女主內」的家庭分工逐漸弱化。
- 技術進步(家務自動化、生育控制)降低家務與育兒所需時間。
- 男女薪資差距縮小,使婚姻中的分工利益下降、離婚成本降低。
- 男女社交網絡擴大
- 勞動市場與社交圈擴展,增加重新配對與比較的機會。
- 婚外情與再配對的社會成本下降,使離婚心理門檻降低。
- 核心家庭與個人主義興起
- 家族與社群連結減弱,婚姻衝突時可獲得的外部支持減少。
- 個人價值與自我實現被重視,不滿意婚姻時,離婚成為可接受選項。
什麼樣的人離婚風險比較高?
- 結婚年數
- 婚齡越短,離婚風險越高
- 台灣離婚者中,結婚未滿 10 年者超過一半
- 近十年離婚結構由「未滿 5 年」轉向「5–9 年」為高峰
- 婚齡超過 10 年後,離婚比例明顯下降,但 30 年以上略有上升
- 夫妻教育程度
- 教育程度與離婚率呈反向關係:教育越低,離婚風險越高
- 高教育者延遲結婚,有助降低離婚風險
- 台灣高教育女性離婚盛行率高於同教育程度男性,可能與再婚機率與經濟獨立有關
- 家戶所得、就業與薪資結構
- 低所得家庭離婚風險較高
- 丈夫失業或收入下降,離婚風險上升
- 當女性經濟獨立、男性經濟不穩定時,婚姻穩定性下降
- 婚前懷孕或生子
- 增加離婚風險,未成年懷孕風險尤高
- 與教育中斷、經濟不穩定高度相關
- 生育狀況與子女結構
- 不孕是多數社會中常見的離婚原因
- 有兒子的家庭離婚率低於僅有女兒的家庭
- 子女年幼(特別是學齡前)有助於婚姻穩定
- 夫妻相似程度
- 年齡、教育、宗教、族群越相似,婚姻越穩定
- 性別差異(誰提議離婚)
- 妻子提議離婚的比例高於丈夫
- 與女性就業、婚姻滿意度與經濟獨立有關
- 外配/非外配家庭
- 外配家庭離婚率上升
- 可能與低所得、教育落差、文化差異與社群支持不足有關
怎麼樣的婚姻關係更容易導致離婚?
- 婚外情
- 在多數社會中,婚外情是最常見的離婚原因之一,影響力高於個性不合或經濟問題。
- 婚外情與婚姻不和諧常呈現「互為因果」關係:婚姻品質不佳可能誘發外遇,外遇也會進一步破壞婚姻穩定。
- 衝突與家庭暴力
- 家庭暴力(肢體、語言、精神或經濟虐待)是重要的離婚誘因。
- 即使非暴力衝突,如金錢糾紛、與姻親的財務爭執,也會削弱婚姻關係。
- 價值觀與角色分工分歧
- 常見分歧包括:子女教養方式、家務分擔、工作與家庭角色期待。
- 性別角色轉變速度不一致,容易造成夫妻期待落差,增加衝突風險。
- 溝通不良
- 經常使用負面語言、互相指責與歸咎的溝通模式,顯著提高離婚機率。
- 溝通品質被視為影響婚姻穩定的關鍵因素之一。
- 個性不合與人格特質
- 某些人格特質(如衝動、易怒、神經質)與離婚高度相關。
- 尤其是雙方神經質傾向高、情緒控制能力弱的婚姻,風險更高。
- 其他不利婚姻的因素
- 酗酒、藥物濫用等行為會嚴重破壞婚姻品質。
- 夫妻相處時間過少、情感連結薄弱,也會降低婚姻穩定性。
離婚率上升,對經濟結構可能帶來的影響
1. 家戶結構改變,經濟壓力分散方式不同
- 離婚後,原本由同一家庭共同分擔的生活支出,轉變為由兩個家戶各自承擔,整體生活成本的分配方式隨之改變。
- 對部分家庭而言,特別是主要照顧子女的一方,可能需要在收入與支出之間重新取得平衡。這樣的轉變,會影響家庭的消費行為與經濟安排,也可能反映在整體內需結構上。
2. 社會支持需求增加,公共資源角色更重要
- 隨著家庭型態多元化,社會對以下資源的需求可能提高:
- 單親家庭支持
- 育兒與托育協助
- 心理與社會支持服務
- 這並非單一族群的問題,而是社會結構轉變下,政府與公共部門需要回應的新需求,如何有效配置資源,也成為政策的重要課題。
3. 個人生涯調整,對勞動市場產生間接影響
- 離婚是一段重要的人生轉折,過程中個人可能需要時間調適,這有時會反映在:
- 工作穩定性
- 職涯規劃
- 工作與家庭責任的重新分配
- 對需要承擔較多照顧責任的一方而言,工作型態可能出現彈性調整,反映在整體勞動市場。
4. 家庭型態多元化,帶動產業需求轉型
- 家庭結構的改變,也會反映在市場需求上,例如:
- 小坪數住宅
- 托育與家事服務
- 外食與便利型消費
- 這樣的轉變對部分產業而言是新的機會,代表經濟型態正在隨著生活方式調整,而非單純的正負評價。
5. 下一代的支持系統,成為長期關鍵
- 研究指出,孩子在不同家庭型態中成長,所面臨的資源與壓力可能有所差異。關鍵不在於家庭是否完整,而在於:
- 是否有足夠的社會支持
- 是否能穩定取得教育與心理資源
- 當支持系統完善,孩子仍能順利累積人力資本,對社會與經濟的長期發展同樣具有正面意義。
結語:離婚不是失敗,而是社會需要共同面對的現實
離婚從來不是一個輕率的選擇,多半是在各種現實壓力、關係互動與結構條件交織下所做出的決定。討論離婚率對經濟與社會的影響,目的並不是評斷個人的選擇對錯,而是理解:當越來越多人在婚姻中遇到困境,社會是否提供了足夠的支持與緩衝機制。
從經濟角度來看,離婚確實會改變家庭結構、勞動參與與公共支出,但這些影響更多反映的是制度與環境如何回應人生中的轉折,而非個人責任。若社會能提供更完善的托育支持、就業彈性、心理健康資源與家庭政策,離婚所帶來的衝擊也能被大幅降低。


